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600万吨/年、1500万吨/年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336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总体规划生产规模为1500万吨/年,拟核准生产能力600万吨/年(储备900万吨/年能力)。现委托设计单位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600万吨/年露天煤矿初步设计、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初步设计、600万吨/年露天煤矿安全设施设计、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安全设施设计、600万吨/年选煤厂初步设计、1500万吨/年选煤厂初步设计、600万吨/年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消防设计专篇、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消防设计专篇、智能化设计专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工程地质勘查及测量、施工组织设计。设计的开采工艺、设备选型、建设方案、技术措施要满足露天矿竣工验收及发展需要。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分标段。
露天矿 初步设计:露天煤矿初步设计的主要方案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田概况及建设条件、采场与排土场边坡稳定、开采 境界及储量计算、设计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开采工艺及开采方法、剥采方式与开拓运输系统、矿建工程和开采进度计划、矿山排土、地下水控制与采 场排水及地面防排水、供水系统、生产系统、机电维修设施及专业仓库、供配电及集中控制、通信及计算机管理系统、智能化建设、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及爆破器材库、建筑与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供热、总平面布置与地面运输、节能节水、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经济、投资概算等;同时根据煤矿开采进度具备实施条件后,对采煤和剥离半连续、连续工艺进行专项研究,编制相应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满足《煤炭工业露天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0552-2010)和《自治区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全程(需派驻专人)参与、指导、答疑露天矿按照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前准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工作,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安全设施设计: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田概况及基本情况,采剥工程、矿山运输、排土工程、边坡稳定工程、防治水、防灭火施、电气、爆破材料设施、总平面布置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等,满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AQ/T1055-2018)关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 通过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 评审 ,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
选煤厂初步设计(包含生产系统各子系统初步设计、煤炭外运胶带初步设计):选煤厂初步设计的主要方案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论、厂区概况及原料煤基地、建设规模厂址及工作制度、选煤工艺、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供热、电气、生产辅助设施、建筑物与构筑物、运输、工业场地总平面图、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工业卫生、智能化、消防、节能减排、建设工期、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概算投资;包含生产系统各子系统初步设计和煤炭外运胶带初步设计(选煤厂至化工园区煤炭外运胶带),并单独成册。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 GB50359-2016)和《煤炭工业选煤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553-2010)关于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全程(需派驻专人)参与、指导、答疑露天矿按照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前准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工作,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消防设计专篇 :主要方案应与露天矿、选煤厂初步设计保持一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总平面布局、单体设计(主要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消防给水(消防水源、水量、消防给水建筑及设备、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电(电源及供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救护应急无线通信系统、电气防爆、电气消防)、防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消防制度及管理、培训、概算投资等,满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全程(需专人)参与、指导、答疑露天矿按照已批复的消防设计专篇开展施工前准备,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工程地质勘察及测量:初步设计中各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地质勘察、红线(界线)测量、坐标转换等,出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报告内容及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依据、内容、工程概况、编制要求、施工方案、工作计划、进度计划、成本计划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及相关保障措施 。内容及深度满足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 设计规范》( GB 51114-2015 ) 要求,符合露天矿组织生产实际需要 。 通过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
智能化设计专篇:严格遵照《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 2021年版)》、《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以及《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评分标准》等国家能源集团智能化建设要求,从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系统架构、智能技术与装备、信 息化综合管理、数据分析传输、建设投入安排等方面,对煤矿智能化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并编制智能化实施方案或专篇。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地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隐蔽致灾因素查明情况及评价分析、煤矿采取的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及建议等内容,内容及深度满足《关于学习贯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矿安新 [2023]131 号文)(矿安新 [2022]159 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新 [2023]131 号文)等文件要求,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家评审。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 完成 6 00万吨/年 初步设计 、 15 00万吨/年 初步设计、 6 00万吨/年 安全设施设计、 15 00万吨/年 安全设施设计、 1500万吨 /年 选煤厂初步设计、 600万吨/年选煤厂初步设计、1500万吨/年选煤厂初步设计、600万吨/年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消防设计专篇、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消防设计专篇、智能化设计专篇、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 工程地质勘查及测量、 施工组织设计 的编制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批复。因煤炭产业政策调整等造成服务期限发生变化,则须由招标人、投标人共用确认后调整服务期限生效。
2.1.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巴里坤县淖毛湖矿区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5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露天矿山工初步设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50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5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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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登龙
电 话:18199159185
电子邮箱:1143382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苏绍坤
电 话:0991-6809133
电子邮箱:20042055@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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