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四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2023】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23】4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石笋镇、恒升镇。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全区选取26处险情紧迫、已完成前期勘查(施工图)设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其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隐患有7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隐患19处。本次招标为广安区兴平镇吉庆村4组滑坡、广安市兴平镇晓钟村7组切坡建房点排危除险、广安区石笋镇凤麟村8组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广安市恒升镇西北侧022乡道边坡崩塌排危除险。采取主要工程措施为修建重力式挡土墙、截、排水系统等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共计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四标段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 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5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不少于5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
二级及以上(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中 (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 中 (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 1 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asggzy.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5.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193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826-2395133 180902869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28-67698119 189802337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2024年04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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