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陇东黄土高原土壤保持重要区庆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QYZC2023-0401 | |
招标人 |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宏威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交易中心代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监督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实施方案、申报材料等内容的编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1 | QYZC2023-0401-01 | 400.000000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陇东黄土高原土壤保持重要区庆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31205-000021-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 标段内容:
实施方案、申报材料等内容的编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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