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关于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项目立项的复函,庐发改投〔2025〕4号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源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39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391-1、2025BFFBZ00391-2、2025BFFBZ00391-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涉及排水类勘查设计和排查项目共计3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1标段主要对庐阳区南淝河流域重点排口汇水区域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溯源排查检测、雨污分流整治和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完善管网监测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促进流域片区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提升南淝河水环境质量,改造区域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涉及排水管网总长度约470公里。将范围内约32个排水户、34条市政道路纳入工程改造;小区排水管道涉及改造面积480万平方米;污水管d300~d1200,雨水管d300~d3000,雨水箱涵B2500H2000,1标段总投资额为27780万元。 2标段主要对庐阳区板桥河流域重点排口汇水区域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溯源排查检测、雨污分流整治和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完善管网监测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促进流域片区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板桥河水环境质量,改造区域总面积约2平方公里,涉及排水管网总长度约300公里。将范围内约23个排水户、22条市政道路纳入工程改造;小区排水管道涉及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污水管d300~d1200,雨水管d300~d3000,雨水箱涵B2500H2000,2标段总投资额为11390万元。 3标段主要对庐阳区四里河流域重点排口汇水区域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溯源排查检测、雨污分流整治和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完善管网监测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促进流域片区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提升四里河水环境质量,改造区域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涉及排水管网总长度约680公里。将范围内约43个排水户、40条市政道路纳入工程改造;小区排水管道涉及改造面积320万平方米;污水管d300~d1200,雨水管d300~d3000,雨水箱涵B2500H2000,3标段总投资额为3338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7255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73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涉及排水类勘查设计和排查项目共计3个标段,具体要求见2.6建设规模,本项目每个标段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可研、勘察、排查、初步设计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324.28万元,其中1标段1772.13万元;2标段1072.18万元;3标段2479.97万元。 2.13 其他:本项目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3标段,再开1标段,再开2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以下(a)和(b)设计资质: (a)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b)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在19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标段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标段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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