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第三方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2024-043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一标段:勘查设计 | 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测量工作,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评审、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现场指导、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工程费的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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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工程造价编制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工程造价编制。(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工程费的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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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服务期同项目建设期。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工程造价编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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