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DSGC202408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共砀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调整部分砀山县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砀振兴组〔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砀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新建热镀锌钢构出菇棚11座。大棚长87米、宽15米、高6米,建筑面积共计约14355平方米;冷库1座,40平方米;棚内温度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设备及滴灌设施、排水。道路、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采取EPC+O一体化。总投资约387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运营期。
2.4招标范围: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及承包人负责运营期内项目范围内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100%,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100%,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10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勘察设计费随施工同比例下浮,不进行单独报价。
2.8其 他: 本项目采用EPCO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企业资格、人员、信用等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机构资质:
3.3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为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自202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3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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