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郓城随官屯镇元庙集6.1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9643,招标人为国能景盛(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国能菏泽郓城随官屯镇元庙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菏泽市郓城县随官屯镇,场地中心坐标:坐标:北纬35°45781887,东经115°99545441。利用菏泽市郓城县随官屯镇元庙集坑塘和东屯坑塘剩余面积,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中元庙集坑塘面积约56 亩、东屯坑塘剩余面积 30 亩。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菏泽电网消纳(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本工程实际总装机容量为 6.11MWp,共计 9646 块。拟采用分布式发电方式。元庙集项目电池组件采用6300 块 660Wp单晶单面电池组件,总装机容量4.15MWp;东屯坑塘电池组件采用 3346 块 585Wp 单晶单面电池组件,总装机容量1.95MWp。本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 10kV,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建设。
序号 | 名称 | 组件数量 (块) | 直流侧容量 (kWp) | 交流侧容量 (kW) |
1 | 元庙集 |
6300 |
4158 |
3600 |
2 | 东屯坑塘 | 3346 | 1957.41 | 9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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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9646 | 6115.41 | 4500 |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6.11MWp,承包人须在2024年12月30 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1.2 招标范围:
本EPC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进行实地精确数据测量、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纳意见、平价上网函、接入工程和送出线路设计、施工、采购及协调,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批复意见、技术经济评价、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专题报告、以及项目前期各类支持性文件;协助招标人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备案及开工所需各类支持性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投资决策、开工决策程序;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专家费等)。
(1)整个光伏项目及接入系统工程的初步设计、勘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整个光伏项目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区域周边临建道路加固整修恢复、设施、坑塘周边附着物和线路的移动清理及恢复)、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360小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备和材料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保险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等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1%配备);
(4)负责项目接入工程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以接入方案为准。取得电网消纳意见、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批复、取得平价上网函,完成电网并网申请及接入;负责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包含但不限于其他涉外对接协调、土地征收获取、清苗补偿、设计供货施工及后部输电相关协调工作等);
(5)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电网并网申请、计量系统、保护定值计算、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如需)、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并网安全性评价、并网检测等一切手续办理;
(6)工程保险购买;
(7)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开工决策程序;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水土保持报告、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工程各阶段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及监理、检测、施工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上述工作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标准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8)完成竣工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通信、监控、综合自动化控制及远程监视)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9)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办理工程结算,完成工程总结;
(10)开展政府、电网、消防、安全、环保、林渔业、规划等主管部门及民事关系协调工作(包含第一章2.1.3.3条款投标人承诺函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达到项目前期入场施工条件,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建设无人值守远程光伏监控系统(中心)或者云平台光伏监控系统(中心)将光伏监控系统所有信息利用专线上传至菏泽公司SIS系统,再由公司SIS系统上传至山东公司生产监控系统及集团公司基石系统数据湖、一区域一集控系统数据湖;
(12)质保期内的服务;
(13)本工程作为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关于工程范围,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 关系协调、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其他
2.1.3.1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随官屯镇。
2.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1.3.3投标人需提交承诺函:
(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政府、电网、消防、安全、环保、林渔业、规划等主管部门及民事关系协调的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达到项目前期入场施工条件。
(2)、签订合同后15天内负责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的签订,完成项目电网消纳意见、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技术经济评价、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专题报告等项目前期各类支持性文件。
(3)、如无法达到招标人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及双方合同关系且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六节招标要求的格式和内容上传承诺函。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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