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费、设计与预算编制
招标公司
项目编号:QT0600G2208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费、设计与预算编制” 已由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鸡自然资函【2022】1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丰久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费、设计与预算编制;
2.2 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3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2684599.59m2;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44处历史遗留矿山的勘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4279898.22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和勘查甲级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
连续近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 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2019年07月-2022年07月)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09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8 月 15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 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29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 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 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 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29日 08 时 30 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 标 人: 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467-230591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丰久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冠区赛洛城小区S5门市10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67-6102228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