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涟水上游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双峰县域)勘查、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双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涟水上游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双峰县域)勘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涟水上游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双峰县域)勘查、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75
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4438
4、采购项目预算:1098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10、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2.1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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