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来发改审批[2023]128号 |
招标人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8-001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 编号 | czlagc202408-001 |
建设地点 | 来安县县境内 |
建设规模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批复投资估算约24500万元(水口国储中心库18100万元、西武中心库6400万元)。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工程均在现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和批复,已完成工程选址批复。其中: 水口国储中心库本期项目规划用地148.69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建设包括仓储设施、配套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新建约13.4万吨散粮仓,共计16栋拱板平房仓、物资储备库1栋。配套辅助用房包含:药剂库、备件、柴发、配电用房、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检化验中心、制氮机房、机修间、器材库和厂区工程。 西武中心库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9.4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新建4.1万吨散粮仓储设施,共计6栋拱板平房仓。配套辅助用房主要包含:制氮机房、变配电间、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机修罩棚等。 地质勘探工作和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单位可自行分包。 |
合同估算价 | 勘测设计费约400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方案设计15天,方案通过后初步设计15天,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审图。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阶段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实际应以满足项目履约为准。 1.方案设计阶段(配合规划报审) (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3)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4)负责完成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地质勘探)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完成设计所需工作 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单体及室外等)、设计概算、地质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通过施工图图审等)等,并根据行政审批要求,完成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安全评价、节能评价等全部行政审批要求的内容。 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监控、供水、通风空调、强弱电、绿建系统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地质勘探、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方案编制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例如勘探等),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勘测、测绘等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相关勘测、测绘。以上所需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招标人工作需要,组织图审等的相关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产生的专家评审或论证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
其他 | 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之一: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和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项目负责人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多标段投标 | 无 |
其他要求 | 无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4 年 08月 01 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 月21 日08时 00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08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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