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治理项目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发[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匹配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平溪街道、皂角坪街道、田坪镇、亚鱼乡、新店镇、朱家场镇。 |
2.2、建设规模:对27处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27处。平溪街道红花村孙家湾组一号滑坡、孙家湾组二号滑坡、康华社区康华花园组八栋后山滑坡、红花村税上组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