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4】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危岩清理25m3、沟道物源清理4198m3,拦挡墙基础开挖 1726.7m3、排水渠基础开挖796m3、削坡2202m3、土石方清运 4750m2,建设拦挡墙7935.2m3、混凝土挡墙471m3、排水渠(排导槽)1165.7m3、浆石拦挡坝549m3、石笼网挡墙砌筑4198m3、石笼 网(热镀锌)19664m2,浇筑溢流口98m3、坡面主动防护网1200m2、喷射混凝土护坡3500m2,同期设置警示标识等。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白龙乡北东峪村侯家庄南沟泥石流等7处地质灾害点)。(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本工程 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底完工(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个类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文件的编制和装订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部分)的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3)本项目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任何职务;②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④本单位 2023 年 10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0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0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项目施工负责人:①具备具有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④本单位 2023 年 10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备注:勘察、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4 09:00 至 2024-04-2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开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满城区西苑街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汇博上谷大观B座1606室 |
邮编: | 0721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占忠(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张婷(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0312-7072793 | 电话: | 0312-202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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