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平寨村等 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269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平寨村等 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工程已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和贵港市财政局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平寨村等 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 批复 》(贵自然资函 [202 2 ] 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金投入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设计、 ☑ 施工、 ☑ 设备采购、 ☑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平寨村等。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面积为 943.728亩。 合同估算价: 1549.58万元。 其中 工程建安费 :1440.94万元;设备费:64.89万元;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26.46万元; 测绘费 :17.29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合同履行期业主承担义务的工作影响占用承包人进度计划时间,如包括但不限于业主选择方案、审图、报建、论证及承包人有证据证明非承包人责任引起工期延误等,工期相应顺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勘查、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以下内容,如为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应支付给承包人相应费用: 1)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报批等。 2)设计(含勘查)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勘查、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要求 ☑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或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专业类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 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 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获取 2022年 9 月 22 日 08时 00 分 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贵港)()(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4 09:00:00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14 日 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 如有 含 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 等)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 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米水利大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完整材料或未按时到会的,招标人可将其视为未参加现场开标。 5. 3 以 桂交易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 。 以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6. 投标保证金无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 ) 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贵港市 覃塘区 自然资源局 0775- 4722798 1 2 . 其他要求1.根据《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2022 年第1号)要求:来自各地有本土疫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来贵返贵人员,需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贵,来贵返贵前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贵后12小时内必须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未落实管理措施的招标(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监督人员、评标(评审)专家、监督人员等相关主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权拒绝其进入交易场所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影响自行负责。 2.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监督单位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承诺书在到达交易中心南门入口处递交,其中评标专家的承诺书在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入口处递交。承诺书主要包括: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承诺书,评标专家承诺书,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各承诺书范本已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3.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内并配合进行体温监测,主动扫码亮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疫苗接种情况)。在场内交易厅、评标室、休息区、自助区等区域严格执行隔位就坐。场内活动时,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距离,不聚集。 4 .请各潜在投标人实时关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要求做好进场开标时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1 3 .联系方式招标人: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 98号11楼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马草江港宁小区 A区28幢三楼 邮编: 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李吉昌 联系人:方严聆 电 话: 0775-4580234 电 话:0775-4524398 传 真: 传 真: 0775-4524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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