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HGD- AF -S J - 2024- 0 4 )
一、 立项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 2024年安全生产费 资本化 项目, 按照段党政联席会议结果 ,计划 实施 单位为呼和浩特供电段,资金来自集团公司 202 4 年 安全生产费 。 目前该 项 目已 具备开展设计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
1.工程概况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线别 | 计划金额(万元) | 公里标 | 款原 | 合同 |
Ⅰ | 1 | 京包线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京包线 | 64.38 | K643+800 | 国铁 |
|
2 | 京包线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 京包线 | 44.28 | K466+740 | 国铁 |
| |
3 | 京包线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京包线 | 59.95 | K466+850 | 国铁 |
| |
II | 1 | 唐包线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唐包线 | 48.23 | k632+690 | 蒙冀 | 三方 |
项目名称:
( 1)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2)唐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建设地点:
( 1) 京包线呼和浩特西场下行场 K643+800。64
( 2)京包线土贵K466+740。
( 3) 京包线土贵 K466+850。
(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2+690--K632+740。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数量:
( 1) 京包线呼和浩特西场下行场 K643+800m处拉管φ200*90米*2根,砌筑电缆井2座.
( 2)京包线土贵K466+740m处拉管φ200*120米*3根,砌筑电缆井2座。
( 3) 京包线土贵 K466+850m处拉管φ200*120米*3根,砌筑电缆井2座。
(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2+690m-K632+740m处拉管φ200*60米*2根,砌筑电缆井2座。
2.设计要求:线路两侧电缆井及拉管进出口原则设在铁路安全网围栏外侧,满足对地深度、对道床、钢轨、通信、信号线缆等既有铁路设施的技术限界要求,满足封锁施工相关要求,最终设计方案以甲方委托及现场勘查结果为准。
3.设计费用:暂估6.6万元,最终以集团公司审查批复为准。
4.设计周期:20天内完成。
5.质量目标:严格按照甲方委托内容和进行设计,不得有漏项及错误设计内容。
6.招标范围:工程前期踏勘和工程设计、工程实施阶段,投标单位应给予设计技术方案支持。
三、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年2月20日11:30前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表或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2月21日11:30前向招标人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3年内审计报告)。
13.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 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个工作日)。
九、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村科尔沁北路 38号
邮 编: 010070
联系人:杨文忠 电话: 0471-2246273/13171027650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电话: 0471-2243663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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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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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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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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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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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 呼和浩特供电段 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项目 择优选择勘察设计项目(公告编号: HGD-AF-SJ-2024-04),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设计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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