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2022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达标区(320302-37-01)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市鼓楼区2022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鼓行审审发【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鼓楼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鼓楼区2022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达标区(320302-37-01)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320302-37-01达标区属于丁万河污水处理厂片,地块东起平山路,西至襄王路,南起规划文学东路,北至龟山北路,总面积为1.49平方公里,责任主体为九里街道办事处,属于丁万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本达标区内有10条市政道路:襄王路、平山北路、九里山东路、龟山南路、龟山北路、汉城路东延、汉城东路、龟山东路、规划路、规划文学东路,工作内容主要是:管网修复、混接改造、管网空白改造。5个住宅小区:龟山6-1地块(2019-64号)、龟山6-2地块(2019-65号)、三盛汝悦未央、苏宁璀璨云著、汉襄佳苑。4个企事业单位:云创科技园、龟山民博馆、龟山汉墓景区、天裕集团。区域内排水体制多数为雨污分流,个别小区或企事业单位为雨污合流体制。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9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
勘察设计工期 :20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
施工工期: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程指南》、《徐州市达标区雨污分流工程技术导则》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后期水质检测及评估报告编制,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自 2019年8月1 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须含排水工程)业绩】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 施工类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自 2019年8月 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须含排水工程)业绩】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施工类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监理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7.1 联合体成员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7.2 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7.3 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7.4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 投标将被拒绝;
3.7.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 10 月11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0 月11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鼓楼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恒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州市鼓楼区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马市街综合楼1-407 |
联 系 人:杨茂森 | 联 系 人:廉工 |
电 话:0516-87636504 | 电 话:0516-83900966 |
传 真: / | 传 真:/ |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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